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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章(1 / 1)

萧建国几个可不就努力上进了?

林小月也同样如此。

从小在林家那样的家庭中成长,她其实是稀里糊涂地长大的。

心里虽然知道是要靠着知识改变命运,可好不容易考上了高中,结果却就没能考大学,由此可见,她也并非一个心性十分坚韧的人。

只是凭着一股子不能留在家里被林父林母论斤称了卖了,这才努力考出来,想要在城里找个好人家嫁了。

嫁过来之后,她想要也从来都是别人如何疼爱她,如何照顾她,可现实却给她浇了一盆冷水。

原主那一世,原主除了将工作给她,那是啥也没管过。

不管林小月在厂里是不是能干,是不是能跟别人相处,有没有受到欺负,这些,她都从来不关心。

当然,陆雨宁也不关心,可她却给了林小月足够的安全感——只要不触犯婆婆画下的规矩,那她就是能安然待在婆家的,而且日子还能过得很不错。

陆雨宁给的进门红包,其实原主那一世也给过,但也只是给了既没有点明这个钱是接受她的意思,也没说她对她这个媳妇的态度如何。

总之,这种模糊的状态,让林小月这样的敏感性子,一下子就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即使是嫁进来了,也还是更依恋林家那边给她的一点点所谓的亲情温暖和安全感。

——只要钱给到位,林家人是很好的。

至少还是乐意奉承她的。

即使她知道那不过是镜花水月,但在她有限的人生和有限的见识之中,这就已经很好了。

因而,她在原主那一世,可以毫不留情地帮着林家算计萧建英这个小姑子,这一世,她也能十分懂事儿地告诉陆雨宁这个婆婆,还会在林家背着她算计了萧建英的时候爆发出那样巨大的怒火!

事实上,她也不过是在保护她的人生罢了。

陆雨宁清楚,但不管怎么说,这一世,她也确实是做了一件好事儿。

要不是她提前跟陆雨宁说了,陆雨宁安排了陆中军和陆中华两人护着萧建英,这会萧建英也许又要走上原主那一世的老路了,成为原剧情线之中的所谓苦情文的女主。

所以,陆雨宁才将那块手表给了她。

这也跟萧红文在世的时候所做的一样——媳妇唱红脸,他就唱白脸,一个给一棍子,一个给一颗甜枣,夫妻俩就这么将几个孩子教的乖巧无比,孝顺无比。

说到底,还是要自身足够强大啊!

现在,陆雨宁一个人就集合了原主和萧红文的特性,工作厉害,地位足够高,武力值强大,没人打得过!

家里一大家子可不就听话?

毕竟,现在他们走出去,说一句陆总工的儿子儿媳,比先前的萧总工还要好使儿。

陆雨宁收拾好了东西就去了公安局——这会公安局也将人给抓回来了。

机械厂的保卫科人不少,当时出事儿的时候,几个人追着林老大,几个人又去追了那对所谓的婶侄,林老大这边还折腾了好一会,那对所谓的婶侄可是很快就被抓回来了,还被保卫科扭送到了公安局。

然后现在林老大,林父林母几人也都被抓回来了。

陆雨宁来的时候,副局长还特意过来问了她情况,陆雨宁拿着当初两家立的字据和自己取钱的证明递给对方看,对方看过后一言难尽地道,“陆总工,这件事儿我们会秉公处理的。您放心吧。”

陆雨宁自然放心,“我还要举报林家买卖女儿,这么高的彩礼,说实话,这是完全违背了国家规定的。”

说实在的,国家规定的彩礼也就四块钱,五块钱,可私底下,谁要是乐意给四大件或者是一百两百的彩礼,也没人计较,反正两家人商量好了就行。

可要是一方要计较,举报上来,那也是要追究的!

于是,林父林母两人本来是不放心林老大这才追着过来,先前保卫科要抓人他们拦着,保卫科只是说要举报他们包庇犯罪人员。

结果现在直接走不了了,以触犯国家政策规定的案由,直接被公安给依法拘留了。

林父林母:……

他们可从来不知道,这高彩礼还犯法啊!

这件事又成了市里立的典型,不过这是反面典型,还有普法工作人员拿着市里的报纸和公安局那边发的公告,下乡去科普:高彩礼不可取,是要犯法的!

这下林家村等人才终于知道,原来国家是规定了彩礼的啊!

正值运动之风缓缓起来,林老大和林父,林母三人都被法院重判:林老大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林父和林母则是判了有期徒刑五年。

已经改名陆小月的林小月那是眉头都不动一下,邻居里有人问起她,她还直接说了,“我现在是陆家的闺女,萧家的媳妇儿,跟他们可没啥关系。”

法律都承认的事儿,他们还敢说啥?

要说陆雨宁做事儿干脆呢!

不光是将陆小月带回了陆家村摆酒了,还特意让陆小月自己向法院申请解除她和林父林母之间的父女和母女关系,就这样,陆小月彻底跟林家没了丝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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