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女儿亲自将那人从明州押回京,还一直负责此事,恐怕与那草原上的左亲王有不少联系。
谢太妃从来没想过她沈珉玥是真的不想成亲,在她看来,成亲生子是每个人必须要完成的任务,生而为人就该如此。
年轻的少男少女更是应该天生有爱人的能力,正处于疯狂的阶段,不应该直接断情绝爱啊。
沈珉玥当然没有断情绝爱,只是她没时间门。
人的精力实在是太过有限,她只能将精力放在一件事上,其余事情都会分走她的精力。
沈玉耀是个很会安排工作的人,她给每一个臣子都安排了他们一定能完成的工作,导致所有臣子都卷了起来,身处这样的朝廷,沈珉玥怎么可能独善其身,不卷呢?
就跟现代人一样,上班赚钱就已经消耗了巨大的精力了。
谢太妃逼婚沈珉玥的时候,朝中年轻的单身人士几乎都被催婚了。
包括秦淑君,她虽然是个寡妇,也明确说过日后是招赘,愿意入赘秦家的男子依旧是不计其数。
很正常,身为皇帝身边近臣,就要面对各种诱惑。
但是秦淑君还在孝期,根本无法成亲。
虽然因为秦术死的并不光彩,不能明着给父亲披麻戴孝,但秦淑君时刻记着这件事。
所以媒人到她跟前,注定只能铩羽而归。
但除了少数几个比较坚定的单身人士,其余人或多或少都动了心,开始相看未来的伴侣,很快就成了好几对。
“最近是秋收要到了,所以大家都开始谈婚论嫁了吗?”
沈玉耀知道了朝中结亲的风潮,对此有些疑惑。
于三沉默了一下,说道:“此事是在陛下要放哈撒西归草原种田后开始的。”
沈玉耀疑惑抬头,此刻她正倚着栏杆喂鱼,看着鱼儿争相竞食,能让她心情放松不少。
“这事儿与我有什么关系?”
和于三私下相处的时候,沈玉耀常用我,而不是自称朕。
一看就知道,此刻的她是极为放松的。
于三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
“陛下,不过是一些市井流言,会被这些流言蜚语影响的人终究是少数。”
能让于三三缄其口的事情,沈玉耀承认,这件事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你且说便是,无论你说什么,都无罪。”
这话不是沈玉耀第一回 说了,情报人员总是很容易查到一些比较敏感的事情。
其实沈玉耀不说,于三也知道她说出来,年轻的女帝不会惩罚她,但她还是犹豫,不想说出。
总觉得陛下跟这些人在野史里纠缠不清,是对辛苦批阅奏折,处理国事的陛下的一种玷污。
因为是女子,所以才会有这种困扰。
若是男君主,一些风流韵事有什么大不了的?
于三永远无法违抗沈玉耀的命令,沈玉耀让她说,她就只能硬着头皮说了。
“之前明王殿下提议陛下将草原左亲王哈撒西纳入后宫的事情,不知道被哪个多嘴多舌的家伙传了出去,虽然后来陛下将哈撒西亲王送回了草原,但市井之中,总有人议论不止,说陛下原本有意将哈撒西亲王纳入后宫,但无奈哈撒西亲王乃是蛮人,宗亲不同意,这才没能如愿,陛下甚至因为此事大怒,软禁了一名宗亲。”
事情确实是都有发生,但是这个先后顺序,起因结果,好像都不是这样吧!
要不是沈玉耀亲自经历了一下,几乎要被这一套给说服了。
这是哪个小说大师编出来的故事,竟然听起来该死的合理!
沈玉耀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百姓热议此事很正常,人民群众的爱好亘古不变,就是喜欢议论他人身上这些爱恨情仇,俗称喜欢吃名人的瓜。
但吃瓜也得吃保真的啊!这种不保真的合成瓜,沈玉耀从来不吃!
“陛下,要不要属下接着去查,竟然有人敢如此编排陛下,简直就是胆大包天!”
沈玉耀是一国之主,哪个一国之主会被如此议论的?
“不过是一些真假夹杂的流言,史官们会如实记载发生过什么,至于那些未曾发生过的,你也说了,那算是野史。野史无证,任人评说。”
沈玉耀非常的淡定。
因为这种流言蜚语,每一个皇帝都经历过。
庄高祖和庄太宗的红颜知己,遗落在民间门的皇子公主,在话本里简直多的已经能组成一个蹴鞠队了。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情,皇帝不同意?皇帝算老几?
这么说其实在封建社会很格格不入,但实际上就是如此,除非沈玉耀想搞文字狱,不然任人评说就是她作为皇帝的宿命。
即使当下可以搞文字狱,她也管不到后人身上,指不定谁写个名传千古的名著,造几个通俗易懂的成语,她身上就能多点儿没有历史证据的野史记载。
这都无所谓。
历史才是沈玉耀最看重的东西。
“但是陛下,若是不管不顾,可能会传的面目全非。”
“他们喜欢,就让他们说去,我们堵得了人嘴,却无法捂住人心。”
沈玉耀拍拍手,将手上的鱼食碎屑拍落,起身伸了个懒腰。
正值夕阳西下,残阳如血,照的整个池塘一片暮色。
清静悠闲,有风吹来,吹散了闷热暑气。
“火烧云,明天又是个大晴天啊。”
沈玉耀嘴上说得轻松,实际上眉头微微锁紧,心底有些不安。
京城附近已经有一段时间门没有下过雨了。
不知道其他地方如何,好像左州那边都在说最近无雨。
别是要旱啊。
沈玉耀在这个时候也会默默祈祷上苍,别开这种玩笑,但是上苍从来不会回应凡人的祈求,即使这个凡人是人间门帝皇也一样。
新阳元年夏七月末,是岁大旱,江河干涸,河床干裂,暑蒸炎炎。
沈玉耀的运气属实不太好,上任第一年就碰上了大旱。
好消息是旱情被控制在一个区域内,并没有扩张向外。
坏消息是,旱情出现在左州,就是那个之前曾经被大水淹过一次,出了个大贪官的左州。
沈玉耀拿到底下人送上来的奏折时,叹了好几口气,她是个小倒霉蛋,左州是个大倒霉地。
而那些在左州土生土长的人,则是受苦的人。
“左州粮仓空虚,从附近调粮过去,官服衙门好好治理百姓,安顿百姓,平衡粮价,命明王去当地坐镇,务必要稳住局势,不可生乱。”
今年是很关键的一年,沈玉耀绝对不允许在这个关头,国内出大问题。
沈珉玥领命,她当天就出京城往地方上去。
与她一同出发的,还有秦淑君与杨可卿。
前者是帮沈珉玥整理信息,后者则是调动物资。
杨可卿虽然目前不再管沈玉耀手中的商路,但她对经商与后勤更为熟悉,能完美处理一切。
最主要的是,左州干旱的那一片,距离边塞有一条陆路,那边有石采文所在的西南关,如果能联系上石采文,可以将物资更快的送到当地。
靠周遭粮仓补齐缺口只是缓兵之计,周遭虽然没有受灾地点那么严重的干旱,但日子也不好过,绝对不能拆西墙补东墙。
一时间门,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左州。
深沉的夜晚,店家门上挂起一个昏黄的灯笼,带着咸涩雨气的风吹过空荡无人的街道,老者拄着拐杖,关上了通往来时路的门。
“江老,这么晚了,眼见就要下雨,您这会儿过来我这儿是有什么要事?”
坐在高高柜台后面的当铺掌柜惊讶的看向来者,他推了推鼻子上架着的琉璃眼镜,借助屋中烛光,清晰的看见老者脸上的愁容。
“唉,家中总有难念的经,我儿前些日子去了左州,至今未还,好不容易前些日子托人送了封信,还是要家中筹备一些银粮送去。”
老者说着,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布袋,那里头放着沉甸甸的东西。
掌柜顾不得与老者说话,他直接从柜台后站了起来,从旁边的小门走出,亲自搀扶老者,让老者坐下。
老者出身江家,那是左州有名的望族,虽说老者这一脉已经没了先人的荣光,但他儿子现在是左州的一个县令。
这当官的人,怎么可能缺钱呢?要家中典当宝贝才算完,绝对不是小钱,那这送来的宝贝,也绝对不可能是普通的宝贝。
果不其然,那老者坐下后,很快就将布袋子里的琉璃盏拿了出来。
这琉璃盏精美异常,上面还雕有祥云福字,颜色十分透亮。
如果是之前京城那边没有流出好看漂亮还价低的琉璃,这琉璃盏说是镇国之宝都不为过了。
“此乃前朝琉璃王爷珍爱之物,若不是一时手头拮据,老朽也不会将它典当。”
掌柜来来回回的看,一脸惊叹,“不愧是那位王爷的喜爱之物,可真是美轮美奂的绝世珍品。”
江老脸上露出一丝笑,能得此宝贝,可见他祖上确实十分不凡。
可惜现在这东西也不值钱了,江老想到这儿,笑容又收了收,早知道琉璃会那么常见,他早年间一定将此物卖出去。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找当铺来往外当。
“黄金五千两,死当。”
黄金五千两可不是小数目,但其实这已经是贱卖,但凡是之前廉价琉璃没出现,这东西都能喊上黄金万两的价格。
而现在,即便是五千两黄金,掌柜的都皱了眉头。
“三千两,不二价。江老我跟您说实话,这还是因为此物曾经在前朝王爷府上,算是有名有姓的物件,那些有钱的贵人不看重东西本身值多少钱,要买就是买这物件的前世今生,这才能叫上三千两黄金的价格。”
如果是普通的琉璃器,能上一千两黄金,那都得是特别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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